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查看: 806|回复: 0

[经验分享] SAP中配置“特别总帐标志” SGL

[复制链接]

尚未签到

发表于 2019-2-2 13: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SAP中,统驭科目有点象国内财务中的一级科目,它下面的客户与供应商,就相当与二级科目或者明细科目。对客户和供应商的帐都会相应的归到其所属的统驭科目下,一般做一个应收账款账户为客户类型的统驭科目,应付账款账户为供应商类型的统驭科目。
  特别总账科目其实就是在做客户或供应商的帐时,如不希望入到统驭科目下,就可以利用特别总账标识(SGL)入到预设的特别总帐下,这时候这笔帐目就跑到相应的特别总账而非统驭科目下,查看时和统驭科目相同。
     一般来说呢,我们新建一个客户或者供应商时都会给我们建一个默认的账户,则一般的开票收款业务的话都会记账到该默认账户中,但是在核算客户和供应商的一些特殊业务时则不会过账到默认账户下而是过账到特别总账下。
     如下面的例子,我们对一客户进行预收定金的业务,此时则必须要指定特别总账为A类型的,再使用特别总账前,应先定义一特别总账,事务为OBXR,指定客户类型账户下特别总账标志为A的账户,注意此科目必须为统驭科目:

  定义好之后,假设在此处预收定金5000元,则相应的会计凭证如下:

  借记银行存款,贷记特别总账
  预付定金清算时(F-39),借记特别总账科目,贷记一般客户账户。




运维网声明 1、欢迎大家加入本站运维交流群:群②:261659950 群⑤:202807635 群⑦870801961 群⑧679858003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运维网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所有作品的著作权均归原作者享有,请您和我们一样尊重他人的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如果您对作品感到满意,请购买正版
4、禁止制作、复制、发布和传播具有反动、淫秽、色情、暴力、凶杀等内容的信息,一经发现立即删除。若您因此触犯法律,一切后果自负,我们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所有资源均系网友上传或者通过网络收集,我们仅提供一个展示、介绍、观摩学习的平台,我们不对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正当性、安全性、合法性等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所有作品仅供您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不得用于商业或者其他用途,否则,一切后果均由您自己承担,我们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如涉及侵犯版权等问题,请您及时通知我们,我们将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8、联系人Email:admin@iyunv.com 网址:www.yunweiku.com

所有资源均系网友上传或者通过网络收集,我们仅提供一个展示、介绍、观摩学习的平台,我们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涉及侵犯版权等问题,请您及时通知我们,我们将立即处理,联系人Email:kefu@iyunv.com,QQ:1061981298 本贴地址:https://www.yunweiku.com/thread-670897-1-1.html 上篇帖子: Ethernet历史 SAP与SNAP区别 下篇帖子: SAP中公司和公司代码之间的关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扫码加入运维网微信交流群X

扫码加入运维网微信交流群

扫描二维码加入运维网微信交流群,最新一手资源尽在官方微信交流群!快快加入我们吧...

扫描微信二维码查看详情

客服E-mail:kefu@iyunv.com 客服QQ:1061981298


QQ群⑦:运维网交流群⑦ QQ群⑧:运维网交流群⑧ k8s群:运维网kubernetes交流群


提醒:禁止发布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与图片等内容;本站内容均来自个人观点与网络等信息,非本站认同之观点.


本站大部分资源是网友从网上搜集分享而来,其版权均归原作者及其网站所有,我们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有内容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核实删除!



合作伙伴: 青云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