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查看: 978|回复: 2

[经验分享] mysql建立用户,赋权限

[复制链接]
累计签到:1 天
连续签到:1 天
发表于 2013-9-25 08:54: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create USER 'test'@'%' IDENTIFIED BY 'test';
用户名为test
‘%’为登录地址 可以是IP。%代表所有
密码为test


grant 权限 on 库.表 to 用户名;
权限:
数据库/数据表/数据列权限:
ALTER: 修改已存在的数据表(例如增加/删除列)和索引。
CREATE: 建立新的数据库或数据表。
DELETE: 删除表的记录。
DROP: 删除数据表或数据库。
INDEX: 建立或删除索引。
INSERT: 增加表的记录。
SELECT: 显示/搜索表的记录。
UPDATE: 修改表中已存在的记录。
全局管理权限:
FILE: 在MySQL服务器上读写文件。
PROCESS: 显示或杀死属于其它用户的服务线程。
RELOAD: 重载访问控制表,刷新日志等。
SHUTDOWN: 关闭MySQL服务。
特别的权限:
ALL: 允许做任何事(和root一样)。
USAGE: 只允许登录--其它什么也不允许做。
这些权限所涉及到的MySQL的特征,其中的一些我们至今还没看到,而其中的绝大部分是你所熟悉的。
定义了这些权限所作用的区域。*.*意味着权限对所有数据库和数据表有效。dbName.*意味着对名为dbName的数据库中的所有数据表有效。dbName.tblName意味着仅对名为dbName中的名为tblName的数据表有效。你甚至还可以通过在赋予的权限后面使用圆括号中的数据列的列表以指定权限仅对这些列有效(在后面我们将看到这样的例子)。
指定可以应用这些权限的用户。在MySQL中,一个用户通过它登录的用户名和用户使用的计算机的主机名/IP地址来指定。这两个值都可以使用%通配符(例如kevin@%将允许使用用户名kevin从任何机器上登录以享有你指定的权限)。
指定了用户连接MySQL服务所用的口令。它被用方括号括起,说明IDENTIFIED BY ""在GRANT命令中是可选项。这里指定的口令会取代用户原来的密码。如果没有为一个新用户指定口令,当他进行连接时就不需要口令。

这个命令中可选的WITH GRANT OPTION部分指定了用户可以使用GRANT/REVOKE命令将他拥有的权限赋予其他用户。请小心使用这项功能--虽然这个问题可能不是那么明显!例如,两个都拥有这个功能的用户可能会相互共享他们的权限,这也许不是你当初想看到的。


运维网声明 1、欢迎大家加入本站运维交流群:群②:261659950 群⑤:202807635 群⑦870801961 群⑧679858003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运维网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所有作品的著作权均归原作者享有,请您和我们一样尊重他人的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如果您对作品感到满意,请购买正版
4、禁止制作、复制、发布和传播具有反动、淫秽、色情、暴力、凶杀等内容的信息,一经发现立即删除。若您因此触犯法律,一切后果自负,我们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所有资源均系网友上传或者通过网络收集,我们仅提供一个展示、介绍、观摩学习的平台,我们不对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正当性、安全性、合法性等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所有作品仅供您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不得用于商业或者其他用途,否则,一切后果均由您自己承担,我们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如涉及侵犯版权等问题,请您及时通知我们,我们将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8、联系人Email:admin@iyunv.com 网址:www.yunweiku.com

所有资源均系网友上传或者通过网络收集,我们仅提供一个展示、介绍、观摩学习的平台,我们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涉及侵犯版权等问题,请您及时通知我们,我们将立即处理,联系人Email:kefu@iyunv.com,QQ:1061981298 本贴地址:https://www.yunweiku.com/thread-9407-1-1.html 上篇帖子: postfix+cyrus-imapd+Squirrelmail实现邮件服务器 下篇帖子: mysql主从复制实现SSL加密和半同步复制 mysql 用户

尚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2-2 18: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 丶 ╰' 我 们 的 爱 太 无 奈,总 是 参 杂 着 伤 害、 ゝ

运维网声明 1、欢迎大家加入本站运维交流群:群②:261659950 群⑤:202807635 群⑦870801961 群⑧679858003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运维网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所有作品的著作权均归原作者享有,请您和我们一样尊重他人的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如果您对作品感到满意,请购买正版
4、禁止制作、复制、发布和传播具有反动、淫秽、色情、暴力、凶杀等内容的信息,一经发现立即删除。若您因此触犯法律,一切后果自负,我们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所有资源均系网友上传或者通过网络收集,我们仅提供一个展示、介绍、观摩学习的平台,我们不对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正当性、安全性、合法性等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所有作品仅供您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不得用于商业或者其他用途,否则,一切后果均由您自己承担,我们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如涉及侵犯版权等问题,请您及时通知我们,我们将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8、联系人Email:admin@iyunv.com 网址:www.yunweiku.com

尚未签到

发表于 2014-1-5 20:5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下:lol

运维网声明 1、欢迎大家加入本站运维交流群:群②:261659950 群⑤:202807635 群⑦870801961 群⑧679858003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运维网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所有作品的著作权均归原作者享有,请您和我们一样尊重他人的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如果您对作品感到满意,请购买正版
4、禁止制作、复制、发布和传播具有反动、淫秽、色情、暴力、凶杀等内容的信息,一经发现立即删除。若您因此触犯法律,一切后果自负,我们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所有资源均系网友上传或者通过网络收集,我们仅提供一个展示、介绍、观摩学习的平台,我们不对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正当性、安全性、合法性等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所有作品仅供您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不得用于商业或者其他用途,否则,一切后果均由您自己承担,我们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如涉及侵犯版权等问题,请您及时通知我们,我们将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8、联系人Email:admin@iyunv.com 网址:www.yunweiku.com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扫码加入运维网微信交流群X

扫码加入运维网微信交流群

扫描二维码加入运维网微信交流群,最新一手资源尽在官方微信交流群!快快加入我们吧...

扫描微信二维码查看详情

客服E-mail:kefu@iyunv.com 客服QQ:1061981298


QQ群⑦:运维网交流群⑦ QQ群⑧:运维网交流群⑧ k8s群:运维网kubernetes交流群


提醒:禁止发布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与图片等内容;本站内容均来自个人观点与网络等信息,非本站认同之观点.


本站大部分资源是网友从网上搜集分享而来,其版权均归原作者及其网站所有,我们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有内容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核实删除!



合作伙伴: 青云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